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黔建施通[2010]9号
【颁布时间】 2010-01-12
【实施时间】 2010-01-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18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第十八次会议纪要的通知

各市(州、地)建设局,各建筑施工企业:
  
  2010年1月8日,我厅召开了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第十八次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贵州省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第十八次会议纪要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
  
  贵州省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第十八次会议纪要
  
  2010年1月8日,我厅召开了全省建筑安全生产第十八次会议。会议由我厅施工管理处周世玲处长主持,我厅周宏文副厅长到会并作重要讲话。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9个市(州、地)建设局、水电九局、中铁五局、中建四局(黔)、贵州建工集团总公司、七冶等单位的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和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对我省2009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做了总结,认真分析了当前我省的建筑安全生产形势,通报了全省安全生产考核结果,传达了有关会议精神,对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初步安排。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对2009年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2009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会议精神,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安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责任,切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强化监管,认真开展“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全年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目标,全省建筑业安全生产形势趋于稳定。
  
  二、会议分析了2009年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2009年,我省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20起,死亡22 人(不含7起,死亡7人的非生产安全事故);与2008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5起,下降20%;死亡人数减少5人,下降18.5%。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与2008年相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下降最多的是铜仁地区,分别减少5起,6人;其他有六盘水市、贵阳市、黔东南州、遵义市。事故上升的有毕节地区、安顺市、黔南州。黔西南州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持平。
  
  2009年发生的事故中高处坠落事故最多,占总死亡人数的36.4%,坍塌事故次之,占总死亡人数的31.8%。
  
  三、会议传达贯彻了全国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会议精神。2009年11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浙江宁波召开了全国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会。会议对全国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并参观了宁波市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会议对全国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加强监管,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三是加大力度,积极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四是巩固提高,深入做好建筑安全“三项行动”。五是再接再厉,确保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会议通报了2009年度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书考核结果。2009年9个市(州、地)建设局和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建四局(黔)、贵州建工集团总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七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5家企业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未超过我厅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经考核各地、各单位得分如下:贵阳市96分;遵义市92分;安顺市94分;六盘水市95分;黔南州91分;黔西南州91分;黔东南州91分;毕节地区95分;铜仁地区97分;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92分;七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90分;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94分;中建四局(黔)72分;贵州建工集团总公司86分。
  
  五、会议对2010年和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各地、各单位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加大执行力度,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长效机制和规章制度。2010年要加大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要加强对各地的指导,帮助各地认真宣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有关文件精神。要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建设。不仅要与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沟通,还要与当地人民政府进行汇报、沟通和协调,争取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二是要切实落实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责任。各地要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加大对工程监理单位的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原建设部颁发的《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等文件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监理责任。三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要不断创新。我省2009年发生的27起事故中(含7起非生产安全事故)有14起未完全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各地要高度重视此类问题,要认真思考如何消除监管盲区。2010年要加大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和安全意识培训,切实提高建筑工地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四是2010年是我省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关键之年。我省将投资200亿元左右用于我省24000余栋校舍的加固和重建。各地要加强对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力度,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我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通知》(黔建施通〔2009〕414号)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程序和标准,加强技术指导,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做好中小学校舍加固、重建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五是要加强对省外入黔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管。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贵州省省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入黔管理规定》(黔建施通〔2009〕342号)的要求,加强对省外企业入黔备案管理,加强对入黔企业市场行为的动态监管。
  
  六、会议介绍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先进经验。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分会和贵州恒瑞达保险代理公司分别从实施建筑意外保险的意义、国内外实施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先进经验、做法等进行了介绍。“建立共保体系,实现生命同价”已是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在新形势下的发展方向,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从安全生产事故事后赔付转化为建筑安全生产事故预防。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