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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1.突出重点时段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县地震局要积极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建立防震减灾宣传长效机制。在重点时段,参照2009年“防灾减灾日”宣传周的做法,由县政府应急办牵头,会同县教委、县地震局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 2.加强平时防震减灾工作宣传教育。依托全县中小学和县委党校开展防震减灾工作宣传教育。由县地震局牵头,会同县政府新闻办、县市政园林局、县文广新局、县工商局等部门,组织广告公司和《今日石柱》刊登防震减灾公益广告。 (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震部门工作 市政府下发了渝府发〔2009〕36号文件,市编委印发了《关于强化区县防震减灾管理职能完善地震工作机构的指导意见》(渝编〔2008〕64号),对区县(自治县)地震机构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为确保将以上文件精神落到实处,由县编办牵头,县地震局配合,建立健全县地震机构,落实专人负责防震减灾工作,确保我县防震减灾工作落到实处。由县财政局、县地震局共同研究制订我县防震减灾工作投入方案,争取市财政对我县的补助。 三、切实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 防震减灾工作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加强联动,持之以恒合力推进。要把防震减灾工作作为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县地震工作机构要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充实工作力量,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指挥体系建设,及时充实和调整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坚持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情况,及时解决突出问题。要把防震减灾工作作为考核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县级有关部门要科学规划,做好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确保防震减灾重点项目实施。要树立全局意识和大局意识,依法履行防震减灾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努力形成防震减灾工作合力,切实把防震减灾各项政策措施和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我县防震减灾工作有序推进。 附件:石柱县防震减灾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略) 二○一○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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