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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党委、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办字〔2009〕71号)的要求和2010年元月4日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全省创业服务年活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工 (一)关于建立完善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协调推进机制工作 1、加大对优势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招商引资力度。围绕我省十大优势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加强与中央企业、外资企业尤其是世界500强企业、沿海企业、民营企业的对接,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优化土地、人力、资金、环境等要素资源配置,优先确保重大产业、重大项目建设需要。 3、完善重点项目服务和监管机制。完善重大产业项目和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实行重点项目全过程跟踪服务;做好重点项目的规划选址、项目准入、征地拆迁、环境和安全评价等工作;加快重点项目审批进度,全面推进重点建设项目的网上并联审批;完善项目建设进度监督、项目建设督办、项目稽查和效能监察等制度。 牵头部门:省发改委 配合部门:省纪委(监察厅)、省工信委、省中小企业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外事侨务办、南昌海关、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国土资源厅 (二)关于健全投资创业服务体系工作 1、建立健全创业服务机构。整合人社、教育、工信、中小企业、农业、科技、共青团、妇联等相关部门的各类创业资源,积极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开业指导、政策咨询、融资贷款、政策扶持、跟踪指导等“一条龙”优质、便捷的创业服务。 2、建好创业孵化基地。充分利用现有的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等各类创业园区建好创业孵化基地,搞好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并提供相应政策扶持。 3、拓宽融资渠道。金融机构要全力支持创业发展,合理扩大信贷规模,确保今年全省贷款总量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落实好政银企长效对接机制,筛选一批项目进行重点推介和对接;加快诚信体系建设,以人民银行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依托,实现我省各部门各行业信用信息的交换与共享;推动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探索适合个人创业、劳动密集型、科技型小企业经营特点的新型融资业务和服务方式;创新抵押担保方式,出台农村财产、权益抵押相关规定,开展信用贷款方式试点;开拓产权市场新业务,尽快设立新的交易品种,搭建新的交易平台。 4、大力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完善促进各类小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使多种所有制经济参与公平竞争。 5、完善创业服务体系网络化建设。积极搭建创业服务的电子商务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创业者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设立创业服务热线,接受创业者的咨询和投诉,提供及时有效的后续服务和跟踪指导。 牵头部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配合部门: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信委、省中小企业局、省商务厅、省工商局、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监局、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农业银行江西省分行、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建设银行江西省分行、省农村信用联社、省农业厅、省科技厅 (三)关于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工作 1、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巩固和扩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对去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回头看,确保“三个至少缩减30%”真正落实到位;全面执行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提高审批项目进驻服务大厅数量和行政审批首席代表授权率;进一步废止或终止一部分许可事项和收费项目;加快构筑全省统一的网上办事平台,推行行政许可网上审批;扩大机关精细化管理试点范围,大力实施政务流程再造。 2、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必须的行政处罚,在企业有效整改前提下,能减则减,能免则免;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改革,推行行政处罚统一原则、统一标准的基准制度;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收费。 3、进一步优化创业者经营和项目建设环境。严厉查处对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和强行指定中介服务等行为,坚决查处利用行政职权搞中介服务垄断的行为,全面实行中介服务市场化;严厉查处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占”等行为;严厉打击破坏、扰乱企业经营的刑事犯罪和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