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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赣效能办字[2010]1号
【颁布时间】 2010-01-07
【实施时间】 2010-01-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20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西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创业服务年活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市党委、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办字〔2009〕71号)的要求和2010年元月4日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全省创业服务年活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工
  
  (一)关于建立完善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协调推进机制工作
  
  1、加大对优势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招商引资力度。围绕我省十大优势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加强与中央企业、外资企业尤其是世界500强企业、沿海企业、民营企业的对接,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优化土地、人力、资金、环境等要素资源配置,优先确保重大产业、重大项目建设需要。
  
  3、完善重点项目服务和监管机制。完善重大产业项目和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实行重点项目全过程跟踪服务;做好重点项目的规划选址、项目准入、征地拆迁、环境和安全评价等工作;加快重点项目审批进度,全面推进重点建设项目的网上并联审批;完善项目建设进度监督、项目建设督办、项目稽查和效能监察等制度。
  
  牵头部门:省发改委
  
  配合部门:省纪委(监察厅)、省工信委、省中小企业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外事侨务办、南昌海关、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国土资源厅
  
  (二)关于健全投资创业服务体系工作
  
  1、建立健全创业服务机构。整合人社、教育、工信、中小企业、农业、科技、共青团、妇联等相关部门的各类创业资源,积极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开业指导、政策咨询、融资贷款、政策扶持、跟踪指导等“一条龙”优质、便捷的创业服务。
  
  2、建好创业孵化基地。充分利用现有的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等各类创业园区建好创业孵化基地,搞好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并提供相应政策扶持。
  
  3、拓宽融资渠道。金融机构要全力支持创业发展,合理扩大信贷规模,确保今年全省贷款总量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落实好政银企长效对接机制,筛选一批项目进行重点推介和对接;加快诚信体系建设,以人民银行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依托,实现我省各部门各行业信用信息的交换与共享;推动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探索适合个人创业、劳动密集型、科技型小企业经营特点的新型融资业务和服务方式;创新抵押担保方式,出台农村财产、权益抵押相关规定,开展信用贷款方式试点;开拓产权市场新业务,尽快设立新的交易品种,搭建新的交易平台。
  
  4、大力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完善促进各类小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使多种所有制经济参与公平竞争。
  
  5、完善创业服务体系网络化建设。积极搭建创业服务的电子商务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创业者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设立创业服务热线,接受创业者的咨询和投诉,提供及时有效的后续服务和跟踪指导。
  
  牵头部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配合部门: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信委、省中小企业局、省商务厅、省工商局、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监局、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农业银行江西省分行、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建设银行江西省分行、省农村信用联社、省农业厅、省科技厅
  
  (三)关于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工作
  
  1、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巩固和扩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对去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回头看,确保“三个至少缩减30%”真正落实到位;全面执行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提高审批项目进驻服务大厅数量和行政审批首席代表授权率;进一步废止或终止一部分许可事项和收费项目;加快构筑全省统一的网上办事平台,推行行政许可网上审批;扩大机关精细化管理试点范围,大力实施政务流程再造。
  
  2、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必须的行政处罚,在企业有效整改前提下,能减则减,能免则免;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改革,推行行政处罚统一原则、统一标准的基准制度;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收费。
  
  3、进一步优化创业者经营和项目建设环境。严厉查处对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和强行指定中介服务等行为,坚决查处利用行政职权搞中介服务垄断的行为,全面实行中介服务市场化;严厉查处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占”等行为;严厉打击破坏、扰乱企业经营的刑事犯罪和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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