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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地方海事局
【发文字号】 渝海事航字[2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1-07
【实施时间】 2010-01-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201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地方海事局关于航道整治二期工程施工的禁航通告

各有关单位、船舶:
  
  嘉陵江草街至河口68公里段航道整治工程将于2010年1月10日起开始,为保证施工和过往船舶航行安全,决定对施工水域实施禁航,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施工范围和内容:
  
  该工程施工水域集中在距嘉陵江河口57至68公里的朱家沱、红眼碛、础石滩、锅铲石、斑鸠背和二郎滩6个滩段,主要对航道进行爆破、疏浚等整治施工。
  
  二、禁航时间:2010年1月10日至4月15日。
  
  三、禁航区域:
  
  根据工程施工作业点分布,施工水域分为两段实施禁航:
  
  (一)嘉陵江毛背沱至温塘峡下口大沱口,距河口56.5至61公里;
  
  (二)嘉陵江澄江至草街枢纽船闸下引航道下口,距河口65至68公里。
  
  四、注意事项
  
  (一)禁航期间,除施工船舶、应急抢险船舶外,禁止其他船舶进入禁航水域。
  
  (二)禁航期间,北碚、合川地方海事处负责施工水域通航安全维护,并在以下三处设置管制控制线:毛背沱(距河口56.5公里),控制上行船舶(北碚地方海事处负责);澄江(距河口65公里),控制中间段船舶(北碚地方海事处负责);人头石(距河口70.5公里),控制下行船舶(合川地方海事处负责)。
  
  (三)施工结束后解除禁航,我局另行通告。
  
  特此通告
  
  
二○一○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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