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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附件2: 一类地区非居住区停车场白天临时停放收费标准 单位:元/半小时 停车场类型 小型车 大型车 占道停车场 5 10 路外露天停车场 4 8 非露天停车场 3 6 注:1、占道停车小型车首小时内5元/半小时,以后7.5元/半小时;大型车首小时内10元/半小时,以后15元/半小时。 2、非露天停车场经营企业可按不高于政府规定的标准,自行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3、其它停车场收费规定及标准仍执行京价(收)字[2002]194号、京价(收)字[2002]324号、京价(收)字[2002]326号、京价(收)字[2003]106号、京发改[2004]495号、京发改[2004]1860号、京发改[2008]181号等文件规定。 附件3: 大型社会活动期间停车场计次收费标准 单位:元/次 小型车 大型车 四环路(含)内 20 40 四环路外 10 20 注:1、对在计次时段之前进入实行计次收费区域内的车辆,在计次时段内仍实行计时收费。 2、对在实行计次收费区域内办理了长期停放手续的车辆,停车场经营企业不得另行收取停车费。 3、举办大型社会活动期间,机动车停车场应按规定明码标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