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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农业厅
【颁布时间】 2010-02-09
【实施时间】 2010-02-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251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农业应对暴雪灾害性天气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农业(农牧)局,有关市畜牧水产局:
  
  根据省气象台预报,2月9日至11日,全省将有一次明显的降雪、降温和大风过程,大部分地区中雪,中南部地区大到暴雪;气温将持续下降,北部地区下降8℃至16℃;全省大部分地区有东北风4至5级;12日至14日平原大部分地区有雾。为做好灾害性天气应对工作,确保农业生产安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暴雪灾害性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农业(农牧)部门要给予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以设施生产为重点,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提前做好应对防范工作。设施蔬菜生产管理要以保温增光为主,组织菜农及时清扫棚室上的积雪,避免造成蔬菜大棚倒塌;在草苫上加盖防雨雪塑料薄膜,保持草苫干燥;通过增加保温设施、采用补光灯等措施增温补光,提高棚室内温度,防止蔬菜低温冷害的发生。畜牧生产要认真落实省畜牧局冀牧医(牧)函[2010]21号通知要求,确保生产安全。渔业生产要以设施养殖管理为重点,搞好设施维护、池塘保暖和水温水质调控等工作,避免出现冻害、疫病等灾害。越冬池塘要及时消除冰雪覆盖,并采取打冰眼和水量调控等方法,防止渔类出现缺氧窒息。
  
  此次降雪过程临近春节,各地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大宣传和技术指导力度,提前防范,减少不良天气对农业生产的影响。遇到突发情况及时处理,重大灾情要及时上报。
  
  
二0一0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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