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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琼建质[2010]28号
【颁布时间】 2010-02-03
【实施时间】 2010-02-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26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县、自治县建设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按照我厅制定的《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具体方案》的统一部署,我厅由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改革与发展处(厅专项治理办公室)、建筑市场监管处和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于本月11日至18日对海口、三亚等7个市县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督查。通过督查,基本掌握了市县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实际情况,促进了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督查取得了预期效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督查历时7天,共督查了海口、三亚、文昌、琼海、万宁、儋州、洋浦等7个建设规模较大的市县。督查主要内容一是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的管理是否严格,是否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施工监理不到位、工程质量低劣、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等问题。二是招标投标活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监管不力等问题。主要抽查各市县是否已按我厅要求开展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督查采取听取受检市县建设主管部门情况汇报、询问相关人员、查阅资料和实地查看工程施工现场等方式。督查组随机查看了6个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建筑面积约18万㎡,工程造价约27000万元。
  
  督查情况表明,受检的7个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均十分重视开展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按要求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制定了工作方案,并按工作方案认真地开展了自查自纠。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基本能受到有效监管,工程质量处于可控壮态。招标投标监管体系基本建立,招标投标行为渐趋规范。
  
  二、好的做法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制度,成立了局长当组长的治理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组成办公室负责治理日常工作。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对治理目标和治理重点提出具体要求,对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使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主动与监察、法制、发改等部门协调联合开展由该局牵头负责的专项治理工作。目前累计排查建设项目274项,总建筑面积1120.5万㎡,造价113.76亿元。针对批后监管薄弱、招投标围标、串标等现象,相继出台了《海口市建筑施工企业项目治理管理办法》和《海口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确定招标人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特别是正在报审的《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条例(草案)》,有望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势颁布实施,该条例有量化认定围标、串标行为的内容,能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干扰。
  
  琼海市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建设局局长任副组长,并兼任专项治理办公室主任。制定了详细的《琼海市建设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具体工作方案》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共排查在建工程31项,排查率100%,建筑面积128.5万㎡,工程造价约14.53亿元,发出质量安企整改通知书31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整个排查工作扎实有效、细致深入。
  
  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制定了《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治理责任和目标,并按方案有条不紊地开展自查自纠。在自查自纠工作中,该局能够发现问题,勇于面对问题,理清问题的实质,制定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
  
  三、存在问题
  
  督查中发现个别市县虽也成立了专项治理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但工作方案不细致,目标不明确,责任未分解落实到人。同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不力,进度严重滞后。个别市县思想认识有误,不善于查找突出问题,或者说不敢于面对突出问题,查找出的只是一些表面的细枝末节问题,不能深入到实质问题。
  
  从督查情况来看,受检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在工程监管上,从招投标到工程实施过程均存在不少问题。如未批先建(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更为突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中标后随意变更,工作中不能实际到岗;施工、监理管理人员实际到岗和持证上岗率低等现象普遍存在。督查组抽检的6个项目中,未批先建的有4个,占受检总数的66.7%;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中标后随意变更,工作中不能实际到岗的有3个,占受检总数的50%;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变动较大,实际到岗和持证上岗率不高的有3个,占受检总数的50%;项目监理人员随意变动,实际在岗监理人员数量不足,持证上岗率低的有4个,占受检总数的66.7%;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工作不力,不能切实履行监理职责的有4个,占受检总数的66.7%。施工、监理企业中标后未办理入琼单项备案的有2家施工单位和1家监理单位,分别占应办入琼单项备安案总数的40%和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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