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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安监局、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和省、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市安监局长工作会议部署,2010年全市危险化学品和医药行业安监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为主线,重点抓好安全自控联锁、安全标准化工作、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和医药行业法人代表安全意识,做好2010年全市危险化学品和医药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现将2010年全市危化品和医药行业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围绕我市“转方式、调结构”的中心任务,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为载体,深化“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上下功夫。深抓基层基础工作,坚决遏制较大事故,确保全市危化品和医药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深化安全标准化普及工作,宣传贯彻省安监局修订后的安全标准化规范,做好已达标企业的复审工作,把安全标准化向中小企业继续延伸。2010年底前,使用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化学制药企业,涉及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等生产企业(以下统称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带储存)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水平。2012年底前,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带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不含加油站)要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今年确保50%中小企业达到三级标准,同时把达标企业的良好运行作为深化安全标准化的重点工作。 (三)加快推进危险化工工艺企业的安全控制改造工作。首批确定改造的25家企业(即属于国家安监总局公布的首批重点监管的15种危险工艺的企业)要在年底前完成改造工作。进一步推进其他企业的安全控制改造工作,同时在化工医药行业开展设施设备的安全专项检查和督查。 (四)加强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安全管理工作。深入宣传贯彻《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213号令)和《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试行)》及《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试行)》,严厉查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非法违法行为。 (五)全面开展危化品和医药行业从业单位法人代表和主要负责人的业务培训,重点是提高危化品从业单位法人代表的业务素质和安全管理意识。 (六)进一步修改完善危险化学品领域分级分类和属地管理标准,加强基层执法能力的指导和监督,落实政府和企业两个主体责任,着重解决隐患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七)继续推进化工园区、化工企业集中区和危化品经营市场的安全监管,督促化工园区、化工企业集中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应急救援设施和相适应的应急救援队伍。探索危化品经营市场的专业管理,推进集仓储、配送、物流、销售和商品展示为一体的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建设,逐步完善危化品经营活动集中交易、指定储存、专业配送、统一管理模式。 (八) 继续推进HAN阻隔防爆技术和撬装式加油站工作,对周边安全间距不足的加油站实行阻隔防爆技术;对机关、企业内部的加油站逐步推行撬装式加油站,确保使用安全。 (九)加强医药行业安全管理,年内对医药行业开展以贯彻《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13号令)安全检查,从机构、人员、职责、制度等方面检查管理企业的安全现状,有针对性的制定安全措施,全面推进医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十)严格规范危化品安全许可工作,严把准入条件,督促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消除、治理和监控安全隐患。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