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颁布时间】 2010-02-24
【实施时间】 2010-02-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268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请获得进口产品贴息资金支持企业提供项目资金使用承诺书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北京市2008年度进口产品贴息资金现已开始拨付。根据有关规定,已通过审核的企业需提交“项目资金使用承诺书”。承诺书应包含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已认真阅读全面理解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制度组织实施。
  
  二、提供的所有申报文件和资料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接受有关部门及市商务委审计联席工作小组指派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的监督、评估。
  
  四、如违反资金管理制度或有违法违纪行为,将承担一切责任并如数退还资金。
  
  五、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及单位公章。
  
  请于2010年3月5日前把承诺书交到机电进出口处129室
  
  联系人:梁雪姣联系电话:85163151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四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