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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巩固我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善民生、破解“七难”为主线,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坚持政府负总责、职能部门各负职责、食品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格局,不断夯实监管基础,完善监管机制,强化监管责任,到2010年底,基本形成层级清晰、功能互补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全面打造具有杭州特色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到2012年,争取成为国内保障体系健全、安全控制水平领先、事故发生率最低的最佳食品安全城市。 二、监管原则 1.依法管理原则。坚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措施,保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依法进行,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确保食品安全监管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属地监管原则。坚持地方政府对本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统一领导,实行以块为主、属地包干,块包条保、条块结合,全力推进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3.全社会参与原则。动员全社会关心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食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以及社会各界依法享有和行使食品安全监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救济权,营造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浓厚氛围。 4.改革创新原则。坚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对新形势下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认识,创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办法,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监管任务 1.加强农产品种养环节监管。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建立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信息管理系统,实行产地准出管理,并与市场准入管理有机对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开展“绿剑”系列农业综合执法行动,重点加强生鲜奶、蔬菜、水果、茶叶、饲料和猪(禽)肉、蜂产品、水产品等农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严防添加有毒有害等化学物质,严格监测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促生长素等物质,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稳步提升。 2.加强生产加工环节监管。以准入、追溯、召回、退出制度为核心,完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督促生产加工企业健全食品原料辅料的索证索票和检验检测、食品添加物质的主动申报、问题食品快速追溯和召回等安全控制制度。切实强化对全市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企业的监管,做到食品添加剂100%备案监管。 3.加强流通环节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强化食品市场日常监管。推行“一票通”制,全面落实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购销台账和索票索证制度。严格实施不合格食品退市管理制度,强化退市食品去向的跟踪监管。引导农村食杂店提升改造为食品安全示范店,按照“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的标准推进农村菜场建设改造。加大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批发企业和小食杂店等的监管力度,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农村市场。 4.加强消费环节监管。全面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和食品、食品原料追溯制度,加强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小餐饮店等就餐人群密集场所的卫生督查、监管和保障工作。继续推行餐饮业“五常法”(常组织、常整顿、常清洁、常规范、常自律)管理,健全卫生信息公示制度和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切实加快小餐饮联营店建设步伐。 5.加强保健食品监管。严肃查处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行为。从严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保健品和伪造、冒用保健品文号标签标识行为。对全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严格监管。严查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对夸大宣传食疗、保健品功能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6.杜绝私屠滥宰行为。结合生猪定点屠宰场点规划调整工作,强化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管,规范牲畜屠宰,严防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品流入市场。 7.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信息体系建设。组织行业协会深入开展企业信用创建,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开展企业食品安全信用跟踪监督和动态评价。加快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建设,健全区、县(市)分析预警系统。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信息管理,及时依法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完善信息联合发布和重要信息及时通报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