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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申报材料说明 一、材料报送方式和程序 1.申报单位人事部门将本单位所有申报人员情况按要求填写《2010年度经济、会计、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一览表》并通过电子邮件发到总署职改办邮箱:zszgb@163.com。职改办审查电子邮件后,会回复是否同意报送电子材料,对不符合申报要求或填写有疑问的表格会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告知单位人事部门。 2.申报单位人事部门收到职改办同意报送材料的通知后,由单位主管部门人事部门或经主管部门同意由申报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将纸质材料按商定时间报送到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 二、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内容 1.主管部委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函中应注明委托评审人员的姓名、拟评审职务和评审人员所在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和空缺情况。 2.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申报人材料公示情况说明,每人出具1份,内容包括:公示时间、地点,有无群众意见,若有意见写明调查处理结果。 3.《工程、会计、经济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一览表》每单位一份。(登陆www.gappedu.gov.cn下载)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新闻出版总署印制,到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领取)一式2份,要求全部原件。 5.200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表中要填写单位考核评语及考核等级。 6.人事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外语考试合格证》或符合申报成绩要求的《外语考试成绩单》。(符合新闻出版总署“新出职改[2007]101号”文件中免试条件的,需按文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地方出版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本省免试规定的,需附本省职改部门相关文件复印件1份。) 7.相应等级的《计算机考试合格证》。(符合新闻出版总署“新出职改[2004]001号”文件中免试条件的,需按文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 8.《学历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 9.《高级会计师业务考试合格证》(申报高级会计师者提供)。 10.《获奖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等。(作为评审参考)《获奖证书》上应有申报人姓名,如只有书名或刊名,请复印原书或刊的封皮或版本记录页,能说明该获奖图书或期刊与本人有关,报送纸质材料时带奖状和书、刊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 11.《推荐材料简表》。由单位填写。 12.《业务自传》3000字左右。呈报单位要对《业务自传》进行审核,并在自传末尾注明是否属实,加盖公章。 13.《单位呈报意见》(1000字左右)。 14.《破格推荐报告》(1000字左右,破格人员单位填写,每人1份)。 15.论文2篇或著作1部(专业论文要有2名专家鉴定意见)。 (二)要求 1.所有材料必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打印材料字体统一用四号宋体,须装订成册。 2.报送以上第6~9及14项材料时必须出示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同时将以上6~9项材料用A4纸各复印1份,按顺序装订成册,与1~5项材料一起装入A袋(资格材料袋)。将10~14项材料用A4纸各复印17份,按顺序装订成册装订成17册,分别装入17个B袋(业绩材料袋),所有“A(或B)袋”的袋面要清晰标注申报人的“姓名”“申报职务”“单位”和“目录”。提供的论文需同时附上发表该论文的报纸的版面或期刊的封面、目录;提供的论著需复印封面、目录、版本记录页以及正文的前4页。凡与他人合著(或编)的著作或论文,需由出版单位提供本人所著(或编)部分的证明。使用其它名称发表论文或著作的,要提供出版单位的证明。论文(论著)发表(出版)时间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