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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宜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宜府办字[2010]22号
【颁布时间】 2010-03-01
【实施时间】 2010-03-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291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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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宜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具体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推进年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各地也应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宣传教育
  
  各县(市、区)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站等媒体,在辖区内组织开展一次大规模工程质量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要在施工现场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加强质量安全知识培训,总结经验,研究对策。通过宣传咨询及教育培训,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安全意识,使全社会都关注、重视质量安全工作。
  
  (三)强力推进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要对挂点的县市区工程项目包干负责,一抓到底。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个班子成员都要挂点一个工程项目,包干落实;各级监管部门要明确责任,加强监管,督促落实到位,通过抓典型,以点带面,全面铺开,促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的提升。
  
  (四)总结评比
  
  年终,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工程质量安全状况作出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上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市政府将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推进年活动开展较好的前三名县市区予以通报表彰,对排名最后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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