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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本溪市政府
【发文字号】 本政办发[2010]19号
【颁布时间】 2010-03-04
【实施时间】 2010-03-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304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开展清理地方性法规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二)认真清理,确保清理质量。各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清理工作,特别要切实把握清理标准,认真做好评估工作,提出依据充分、科学合理的清理意见和建议。清理过程中应加大对清理工作的宣传力度,搞好调查研究,发挥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向社会征集清理意见和建议,听取社会公众、专家学者的意见,切实体现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要求,确保清理质量。
  
  (三)加强沟通和指导,保证全市清理工作顺利完成。各责任部门的法制机构在清理工作中遇到有关认定标准、界线等法律问题,特别是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法制办反映,以便及时研究解决。
  
  附件:1.本溪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目录(略)
  
  2.地方性法规清理意见表(略)
  
  3.地方性法规修订条文对照表(略)
  
  4.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机构和联系人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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