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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湘发改交能[2010]190号
【颁布时间】 2010-03-09
【实施时间】 2010-03-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319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芙蓉大道湘阴段分期建设的批复

岳阳市发改委:
  
  你委报来岳发改[2010]67号文件“关于调整芙蓉大道湘阴段分期实施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芙蓉大道湘阴段是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我委已于2009年批复(湘发改交能[2009]958号)。鉴于该项目工程量大,地方政府筹资压力大,为进一步加快项目实施进程,同意该项目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为主线起点至文家铺段7.97公里,路基宽度30.5米,以及文家铺至袁家铺段5.66公里,路基宽度60米;二期工程为袁家铺至终点段8.91公里,路基宽度60米;三期工程为主线起点至文家铺段7.97公里,路基宽度加宽至60米,同时建设漕溪港连接线,并完善天桥、通道、分离式立交以及绿化等市政设施。
  
  本项目其他内容维持原可研文件批复不变。请你委据此抓紧办理相关手续,推进项目加快实施。
  
  特此批复。
  
  
二○一○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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