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发文字号】 冀科办函[2010]8号
【颁布时间】 2010-03-04
【实施时间】 2010-03-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32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河北科技好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

[接上页]

  八、评选办法解释权归河北省科技厅
  
  附件2:
  
  河北科技好新闻参评作品选送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报送参评作品时,须填写《河北科技好新闻》推荐作品目录(附件3)。
  
  二、外文和少数民族文字作品以作品原文字数和内容为准,除送原报样和电子文本外,须译成完整准确的汉文稿并按上述要求送评。
  
  三、参评作品署名
  
  1、作者人数
  
  报纸、通讯社、广播、电视作品均以刊播时的姓名、人数、排序为准,送评时不得随意变更。
  
  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的作者超过3人的署名集体创作。
  
  2、责编人数
  
  报纸、通讯社、广播、电视新闻作品署名一般不超过2人。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超过3人的署名集体编辑。
  
  四、参评作品文字材料的打印件及复印件均请用A4复印纸
  
  1、每件参评作品须报送20套文字材料,装订顺序为1份推荐表(附件4)和1份作品(报纸作品要求是剪报的清晰复印件、广播电视作品请报送完整文字稿)。报纸请附1份刊登参评作品的完整报纸版面。
  
  2、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须在开始、中间、结尾三部分中各选1篇代表作,并附1000字以内报道内容简介,完整的作品目录和刊期。
  
  五、每件参评作品均须报送1套刻录在光盘上的电子文本。请按照规定格式制作上网材料,如因格式问题未能在网上公示,按评选办法规定不能参加评选。
  
  每件参评作品上网公示材料包括作品推荐表、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简介、作品(代表作)、广播电视作品必须送作品完整文字稿。请尽可能用1张光盘刻录1件作品和公示材料。具体格式如下:
  
  1、所有文字材料请用WORD格式(作品请不要用图片转换或扫描格式保存,文件内不必附图片)。标题字体用14号黑体加粗,居中。小标题为12号宋体加粗,居中。正文字体为12号宋体。推荐表内填报文字为12号宋体。
  
  2、广播作品上网格式为WMA,建议用Windows Media编码器9.0制作,码率60到100K之间。
  
  3、电视作品上网格式为WMV,建议用Windows Media编码器9.0或者Windows Movie Maker制作,制作时要求码率为340K;窗口为320×240MM;帧速率为25。
  
  六、评委审听、审看作品格式要求
  
  1、广播作品请同时复制成CD盘,每张盘只录1件参评作品。
  
  2、电视作品请把完整节目复制成DVD光盘(要求能在DVD机上播放),建议刻录在DVD-R盘上,刻录时要求采用MPEG2的视频编码格式,并取消防盗版保护,能在六区(中国区)播放,每张盘只录1件参评作品。
  
  附件3:
  
  河北科技好新闻推荐作品目录
  
  编号
  
  作品标题
  
  参评项目
  
  字数
  
  (时间)
  
  作者姓名
  
  刊播单位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经我单位审核,上述作品内容真实,相关申报材料属实。我单位同意推荐上述作品参加河北省科技好新闻评选。
  
  年月日
  
  (请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联系人地址
  
  邮编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