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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教育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 为切实做好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培训与考核工作,根据《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培训与考核制度的通知》(湘教发〔2010〕1号)精神,决定成立湖南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与考核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职教培考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教培考委由教育行政部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专家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七名,委员若干名。主任委员由我厅分管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的副厅长担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人事处、财务建设处、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相关负责人任副主任委员,部分市州教育局、职业院校、培训基地负责人以及相关行业、企业专家担任委员。 二、职教培考委在我厅领导下工作,负责统筹管理全省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培训与考核工作,研究制定专业教师培训总体规划。 三、职教培考委下设办公室,设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培训与考核政策咨询、年度计划编制、信息管理平台开发及维护、标准制订、题库建设、基地遴选和管理,以及省级专业教师培训的组织实施、省市两级专业教师培训的考核、市州和学校专业教师培训的统筹管理等。 职教培考委办公室地址: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长沙市教育街11号,省教育厅西院科研楼807室,邮编:410007),联系电话:0731-84402943。 附件:1、湖南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与考核工作委员会第一届组成委员名单 2、湖南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与考核工作委员会章程 二○一○年三月一日 附件1: 湖南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与考核工作委员会 第一届委员名单 一、委员会组成名单 主任委员:王键 副主任委员:张大伟、王玉清、侯荣建、贺安溪、李三福、周芳友、朱日红 委员:刘显泽、王江清、陈拥贤、刘洪宇、姚和芳、李世胜、王章华、刘建湘、冯一粟、杨栋梁、胡让良、方向阳、肖传统、杜祥培、熊琦、段华、陈焕文、张新民、屈孝初、曹少华、余克泉、文振华、戴力斌、黄旭、王建林、徐晓芳、伍豪、马俭平、刘毅、王建平、李旺国、肖光球、刘国雄、高静、郑兆辉、腾永兴、姚振军、余清海、封纪琴、陈善良、卢次之、陈文华、万畅红、张文兵、彭程、甘瑛、李扬、孙土华、姜学军、曾跃、石俊云、马昕、钟黎明、张玉希、戈峰 二、办公室 主任:刘显泽 副主任:王江清、陈拥贤 成员:刘显泽、王江清、陈拥贤、汪忠明、刘婕、彭文科、舒底清、吴甚其、彭文胜、李琼、唐海英 附件2: 湖南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与考核工作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与考核工作管理,完善教师队伍建设机制,确保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与考核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与考核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职教培考委)在湖南省教育厅领导下工作,负责统筹管理全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与考核工作,研究制定教师培训总体规划。 第二章 组织 第三条 职教培考委由教育行政部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专家组成,实行主任委员负责制,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七名,委员若干名。主任委员由湖南省教育厅分管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的副厅长担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人事处、财务建设处、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相关负责人任副主任委员,部分市州教育局、职业院校负责人以及相关行业、企业专家担任委员。职教培考委委员每届任期五年。 第四条 职教培考委下设办公室,设省教科院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职教培考委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和成员若干名。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五条 职教培考委职责 1、负责制订全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与考核总体规划,研究提出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与考核政策建议; 2、负责审定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与考核标准及年度培训计划; 3、统筹、指导全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与考核工作; 4、确定职业院校教师省级培训与考核基地; 5、聘请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与考核专家。 第六条 职教培考委办公室职责 1、开发与维护湖南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与考核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培训教师电子档案和市州、学校、培训基地基本信息库,对教师培训与考核全过程进行信息化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