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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沪汛办[2010]15号
【颁布时间】 2010-03-03
【实施时间】 2010-03-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32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防汛基础信息校核和补充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防汛办,各有关单位:
  
  2010年是上海世博年,世博会举办期间正值汛期,做好防汛防台工作确保防汛安全具有特殊意义。为切实做好今年防汛防台工作,进一步完善防汛基础管理信息,现对有关防汛信息校核和补充工作通知如下:
  
  一、信息内容
  
  充分利用市防汛办、市防汛信息中心已有的数据资源(见文件所附光盘资料),重点对今年的防汛基础管理数据进行校核和补充。
  
  (一)防汛工作联络网
  
  覆盖市、区(县)、乡镇(街道)等三级防汛部门和单位的地址、人员、通讯方式等,数据收集格式参照《防汛工作通讯录》。
  
  (二)工情基础资料
  
  1、防汛设施基础信息:包括河道水系、千里海塘、千里江堤、城镇排水、区域除涝等。
  
  2、险工险段信息:包括海塘险段薄弱段、堤防险段薄弱段、病险水闸、易积水点等。
  
  (三)防汛专家库
  
  收集本区县的防汛专家信息。
  
  (四)人员避险转移信息
  
  按照修编防汛防台预案的要求,由各区(县)防汛办收集人员撤离点、安置点、撤离路线、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应急预案信息。人员撤离原因分为海塘外作业、危房简屋、建设工地、低洼地区、地下空间等类型。统计口径分为区(县)、乡镇(街道)、作业点(居委会或行政村)等,不同级别的单位掌握到相应精细度的信息。
  
  (五)抢险队伍物资信息
  
  1、防汛物资信息:包括市级、区县级、专业防汛物资。
  
  2、抢险队伍信息:包括市级、区县级、专业抢险队伍。
  
  为避免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各单位可在2009年度防汛信息(见光盘中的Excel文件)的基础上开展工作,对各项内容进行校核和补充; 涉及地理位置的信息请务必详细具体,如××路××号,××路(河)近××路(河)等,以方便在地图上定位; 并在地图上标绘出防汛物资存放位置、抢险队伍位置、人员撤离预案的撤离点、安置点和撤离路线,特别是海塘外人员撤离(标绘方法见光盘中的说明)。
  
  二、报送要求
  
  为保证在5月1日世博会开幕前完成数据更新,请各单位于3月12日前上报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和联系人(详见附件),4月2日前上报数据资料(包括打印文档和电子文档各一份,其中打印文件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电子文档以光盘方式上报)。
  
  附件:数据校核和补充工作人员名单反馈表
  
  联系人:吕文斌
  
  联系电话:52397000-6615
  
  
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

  
  附件:数据校核和补充工作人员名单反馈表
  
  姓名
  
  单位
  
  职务
  
  电话/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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