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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22号)的部署,制定了《2010年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安排落实。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2010年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 2010年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以下简称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大局,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进一步深化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着重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突出预防为主,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夯实工作基础,提高保障能力,努力促进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一、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抓手,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一)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规则,提升创建水平。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并推动贯彻落实,依此修订和完善相关规则,推动《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标准制定工作,完善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体系,组织制定氧化铝、电解铝、造纸、白酒、烟草等行业及轧钢、烧结球团、焦化、铁合金等单元的考评标准。 (二)严格标准,提升安全标准化工作质量。加强和规范安全标准化复审工作,严把评审条件,认真做好现场审查,提高达标企业的水平和质量。 (三)加快安全标准化建设,扩大安全标准化创建范围。扩大安全标准化的覆盖面,促进冶金、机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创建工作,在有色、建材、轻工、纺织、烟草等行业积极推广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努力推动安全标准化工作向中小企业拓展,增加达标企业数量。 二、以推动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为重要监管手段,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四)推动冶金、机械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深入贯彻《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09〕159号)等部门规章和文件精神,强化监督,严格安全生产条件和标准,加大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的工作力度。 (五)强化冶金、机械等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工作。对冶金、机械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组织研讨,交流经验,拓宽思路,创新方法,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格把关。 (六)开展冶金、机械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各地对近年来冶金、机械等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建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档案,推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实施。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七)在冶金、机械等行业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促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促进企业主动提高自身安全生产条件,围绕一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完善、“三违”现象严重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落实等突出问题,研究具体落实措施,做好在淘汰落后产能和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工作,禁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八)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针对冶金、机械等行业事故发生的状况,组织开展重点专项督查和整治,重点针对冶金煤气回收使用、交叉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和存在爆炸危险的高风险作业活动进行检查,防范事故重复发生,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技术措施和安全监控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和制度,加强应急管理,严格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规范性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