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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文字号】 国中医药科函[2010]30号
【颁布时间】 2010-03-15
【实施时间】 2010-03-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335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0、2011年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慢病项目组织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2010、2011年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关于2010、2011年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慢病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国中医药科函〔2010〕21号)要求,我司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提交的慢病项目建议框架进行了审查,并讨论形成下一步组织工作安排。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病种牵头人和牵头组织单位(见附件1)高度重视此次项目组织工作,积极充分进行协作,准确把握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的原则定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医药科技工作支撑引领、服务需求的基本理念,认真领会中医药防治慢病临床科研体系的建设思路,紧密结合国家临床研究基地业务建设的目标要求,参考专家组有关意见和建议,有效整合全国范围内相关优势资源,做好项目组织工作。
  
  二、根据专家组总体审查意见和各单位前期建议框架的情况,现将慢病项目组织工作有关原则明确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中医药科技工作应以解决中医药行业发展的实际问题和关键问题为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依靠和发挥中医药行业的主体科研力量,并充分依靠和发挥专家群体的作用,做好顶层设计和统筹部署。
  
  2010、2011年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慢病项目是对以往中医药防治慢病临床和科研成果的集成优化和转化应用,一方面要突出行业发展的实际需求,进一步挖掘梳理和发挥中医药防治慢病的切入点和优势特色;另一方面要围绕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充分发挥中医“治未病”的优势,体现疾病防治关口“前移”和战略“下移”的卫生方针,朝向和促进中医药防治慢病临床科研体系的建设,降低慢病对我国人民健康素质、生活质量以及国家财政负担的影响,进一步提高中医药在维护我国人民健康方面的贡献度。
  
  (二)研究内容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对病种系统总结评估的基础上,针对临床实践中的难点、关键点和突破点,集中力量开展以人为本的预防、治疗及康复等技术方法和方案研究,进一步熟化优化,集成成果,并促进形成和更新提升相关标准规范和临床指南;二是加强对中医药防治慢病有关成果的转化研究,开展示范推广和科学评估,并探索建立符合中医药防治慢病规律特点的科研组织模式和成果转化推广机制。
  
  (三)组织方式
  
  项目组织工作要充分整合与病种有关的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重点研究室、重点学科、重点专科等临床科研资源,进行整体设计和统筹规划,特别是要和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业务建设工作相衔接,立足建立一支高水平的中医药防治慢病临床科研队伍和一支专业化的成果转化推广队伍;同时要纳入和辐射相应的农村及社区中医药服务机构等基层应用单位,同步开展成果的转化应用及效果评估。
  
  (四)预期成果
  
  通过研究,一方面要在中医药防治慢病疗效水平和防治效果上取得进步,有硬性指标;同时要在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方面取得成效,有客观科学的评估。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请于3月23日(周二)17:00前将修改完善后的项目建议书(一式十二份,格式见附件2)报送到我司中医科技处。我司将于3月25日左右召开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经费咨询委员会扩大会议进行审查,请各单位有关人员做好答辩准备。具体要求及会议安排另行通知。
  
  四、联系人
  
  中医科技处陈丽娜张宇(010-65914971)
  
  附件:1. 2010、2011年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慢病项目各病种牵头人及牵头组织单位名单(略)
  
  2.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建议书(格式)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2:
  
  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建议书
  
  (格式)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行业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E-mail:
  
  二〇一〇年 月 日
  
  填 写 说 明
  
  1.本建议书为申请国家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的主要文件。各项内容必须认真填写,表内栏目不能空缺,无此项内容时填“/”。
  
  2.项目编号说明
  
  编号位数
  
  1-4位
  
  5-7位
  
  8-10位
  
  编号含义
  
  年度
  
  行业主管部门编号
  
  流水号
  
  示例
  
  2008
  
  332
  
  001
  
  释义
  
  2008
  
  水利
  
  流水号为1
  
  行业主管部门编号:
  
  332--水利部 361--卫生部
  
  326--农业部432--国家林业局
  
  418--国家海洋局416--中国气象局
  
  468--国家中医药管理局419--中国地震局
  
  467--国家环境保护总局334--国土资源部
  
  42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3.“项目名称”要简洁、明确,字数不超过20个汉字。
  
  4.“项目基本信息表”的“内容摘要”包括项目的目标、工作内容及预期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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