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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落实地方各级政府责任。 (十一)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稳定房地产市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各项政策。要进一步强化住房保障工作由省级政府负总责、市县政府抓落实的责任制度。各市县要结合本地区房地产市场情况,认真落实差别化的土地、金融、税收等政策,抓紧清理和纠正地方出台的越权减免税以及其他与中央调控要求不相符合的规定。对于境外机构和个人在境内投资购买房地产的,要严格按照现行政策执行。要按照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增加有效供给、完善相关政策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省建设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情况的检查和指导,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地区和城市要进行重点督查。各市州也要加大对本地区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的指导力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甘肃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三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