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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5、以规范执法行为为重点,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力度。规范执法行为,严禁无上路执法权的部门和人员上路执法,坚决纠正和查处以罚代纠、以罚代管及其它执法不规范问题;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调整政策。在国家确定的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上行驶的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规范治理超限超载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手段和各种技术措施,规范车辆装载和运输行为;继续规范电子警察、测速仪设置明示制度,对道路交通警告标识不全、交警隐蔽执法、电子执法程序不合理等问题及时进行清理和纠正;严肃查处公路“三乱”问题,严格责任追究。 6、以完善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坚决纠正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乱收费、乱摊派、垄断服务、强制收费,以及参与造假、贿赂等行为。继续加强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组织对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回头看”。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自我约束机制。 7、以减轻企业负担为目标,全面清理涉企乱收费和各种摊派。全面清理涉及企业的各种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高收费标准,及时修订公布新的收费目录;坚决纠正面向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逐步完善涉企收费的相关政策法规,逐步建立加强企业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 8、以减轻基层组织负担为目标,清理规范检查考核以及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巩固和深化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成果,督促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公布内容开展活动,严格控制和审批新增项目。坚决撤销牵强附会、华而不实、铺张浪费、增加基层负担的庆典、研讨会(论坛),严肃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或拉赞助,以及利用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的行为。 9、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为重点,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运营的专项治理。加强对社保基金、扶贫、救灾专项资金和住房公积金的审计和财政监督,对管理、运行中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防范,特别是要对大额资金进行适时监控。将四项资金列入年度审计计划,实行常态化审计,对监管难度大的资金,要加强重点审计,尤其是对重要时期的资金使用情况要加强抽查,全面排查和防范运行中的风险。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资金行为。对滞留、浪费、违规使用资金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进行责任追究。同时,逐步建立健全监管体系,规范资金管理和运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水平,确保资金安全。 10、以查处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为重点,维护食品药品市场正常秩序。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全过程监管,强化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时期的食品安全监管。推进五部门联合开展的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违法广告药品治理和注射剂类药品、植入性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的监管。强化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处置管理,组织实施食品药品监督抽验,适时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始终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狠抓大案要案查处,严肃查处扰乱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的行为。 (三)以查办案件为突破口,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 通过“纠风巡查110”、“纠风热线”、行风监督员等渠道,积极发现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线索,进一步加大查处案件力度,切实做到以查促纠,以查促建,推动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对县区纠风办查办案件的指导,建立查处不正之风的快速反应机制,对压案不办、久拖不决、包庇袒护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切实加强案件查办和案件通报曝光力度,通过发文、会议、新闻媒体等方式进行通报和曝光。 二、工作措施 1、狠抓责任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南昌市纠风工作层级责任制》,分解各项纠风专项治理任务,进一步加大对专项治理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各责任单位特别是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行纠风工作职责,落实好纠风专项治理任务,制定好完成专项治理任务的有效措施,切实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部署,明确分工,上下联动、部门互动,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纠风工作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