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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经信委《2010年度无锡市工业经济发展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四日 2010年度无锡市工业经济发展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市经信委2010年2月) 根据市委、市政府对2010年度工业经济工作提出的总体要求,为落实各项目标责任,进一步推动全市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特制定如下目标责任考核。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步伐,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传统产业高新化,加强工业有效投入、科技创新和资源节约,着力提升企业和企业家素质,推动工业经济进一步优化发展。通过强化目标责任考核,进一步调动各市(县)、区相关部门发展工业经济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各项政策和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全市2010年工业经济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各市(县)、区政府分管领导、经信委(局)及相关职能部门。 三、考核内容 2010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分经济目标和重点工作目标两个方面,实行双百分考核;其中经济目标占50%,重点工作目标占50%。完成目标得基本分,超过目标加分,未完成目标按比例扣分。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一)工业经济主要指标(100分) 1.规模工业总产值增幅(20分) 完成目标得基本分;未达目标,每少1个百分点扣2分;超过目标,每多1个百分点加1分。另外,超过全市平均增幅部分,每增1个百分点加2分。 以上加分或减分最多不超过10分。 2.五大新兴制造业销售收入增幅(20分) 完成目标得基本分;未达目标,每少1个百分点扣2分;超过目标,每多1个百分点加1分。另外,超过全市平均增幅部分,每增1个百分点加2分。 以上加分或减分最多不超过10分。 3.引进嫁接式领军型人才(20分) 完成目标得基本分;未达目标,每少1名扣1分;超过目标,每多1名加1分。 以上加分或减分最多不超过10分。 4.工业投入(20分) (1)工业投入总量(8分) 完成目标得基本分;未达目标,每少1个百分点扣2分;超过目标,每多1个百分点加1分。 (2)全社会技改投入总量(6分) 完成目标得基本分;未达目标,每少1个百分点扣2分;超过目标,每多增1个百分点加1分。 (3)投资强度增幅(3分) 完成目标得基本分;未完成目标,按每少1个百分点扣0.2分;超过目标,每多1个百分点加0.2分。 (4)产出均值增幅(3分) 完成目标得基本分;未完成目标,按投资额比例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超过目标,每多1个百分点加0.5分。 以上每项加分或减分最多不超过3分。 5.节能降耗(20分) (1)单位GDP能耗降幅(8分) 完成目标得基本分;未达目标,每少降0.1个百分点扣2分;超过目标,每多降0.1个百分点加1分。 (2)单位工业产值能耗降幅(8分) 完成目标得基本分;未达目标,每少降0.1个百分点扣2分;超过目标,每多降0.1个百分点加1分。 (3)单位工业增加值水耗降幅(4分) 完成目标得基本分;未达目标,每少降0.1个百分点扣2分;超过目标,每多降0.1个百分点加1分。 以上每项加分或减分最多不超过3分。 (二)工业经济重点工作(100分) 1.确保结构调整高效有序(20分) (1)五大新兴制造业投入增幅(3分) 完成目标得基本分;未达目标,每少0.5个百分点扣0.5分;超过目标,每多0.5个百分点加0.5分。 (2)技术改造投资占全部工业投资比重(4分) (3)技术装备投资占全部工业投资比重(4分) 完成目标得基本分;未达目标,每少0.5个百分点扣0.5分;超过目标,每多0.5个百分点加0.5分。 (4)重点投资项目(4分) 完成投资计划目标得基本分;未完成计划投资目标,按投资额比例每少1个扣0.5分;超过计划投资目标,每多1个加0.5分。 (5)新增长点企业新增销售收入(5分) 完成目标得基本分;未达目标,每少1个百分点扣0.1分;超过目标,每多1个百分点加0.1分。 以上每项加分或减分最多不超过该项基本分。 2.确保节能降耗水平快速提升(20分) (1)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监测(3分) (2)淘汰落后用能设备(3分) (3)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