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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萍乡市政府
【发文字号】 萍府办字[2010]30号
【颁布时间】 2010-03-05
【实施时间】 2010-03-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35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市政府系统督查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府系统坚持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巨大冲击,深入贯彻落实“三保一弘扬”工作目标,坚持科学发展,着力推进城市转型,狠抓督促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推动工作,经研究决定,授予安源区政府办公室等9个单位为2009年度市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芦溪县政府办公室等9个单位为2009年度市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希望获得荣誉称号的先进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更大进步,其他单位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努力提高本单位的督查办理工作水平,为实现萍乡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附件:2009年度市政府系统督查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一○年三月五日

  
  
2009年度市政府系统督查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督查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安源区政府办公室上栗县政府办公室
  
  萍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市发改委
  
  市经贸委市农业局
  
  市林业局市交通局
  
  市外经贸局
  
  二、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芦溪县政府办公室湘东区政府办公室
  
  莲花县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市水务局市公路局
  
  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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