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甘肃省政府
【发文字号】 甘政发[2010]17号
【颁布时间】 2010-03-05
【实施时间】 2010-03-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354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16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筹备工作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各单位,中央在甘各单位,省属各企业:
  
  省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010年起,每年在兰州举办一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简称“兰洽会”),今年举办第十六届兰洽会,现就筹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第十六届兰洽会定于2010年7月5日-9日在甘肃展览中心(兰州市城关区盐场路)举办。
  
  二、目标任务
  
  第十六届兰洽会参会宾客人数达到2万人左右,招商引资签约额超过1千亿元。努力把本届兰洽会办成一届高水平、有特色、有影响的投资合作盛会和经贸盛会。
  
  三、主要活动内容
  
  主要开展以投资洽谈、商品贸易、旅游促销、专业展会等为主要内容的活动。
  
  (一)投资洽谈。
  
  展馆设投资洽谈区,由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州提供有关投资洽谈信息的发布、查询、对接等政策咨询服务。
  
  1.经济合作项目推介洽谈会。由省投资贸易促进局牵头,邀请境内外参会代表团及投资商与甘肃省各市州、有关企业、商(协)会开展投资项目推介洽谈活动。
  
  2.重点项目集中签约仪式。在展馆设置项目签约区,组织重点项目大会集中签约。签约项目必须是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的投资项目,必须是未签过的正式合同项目,必须是省外客商投资的项目。
  
  3.甘肃非公企业项目洽谈会。由省工商局牵头,邀请省内外民营企业进行投资推介洽谈,开展项目对接签约活动。
  
  4.陇台经贸项目推介会。由省台办牵头,邀请台商与省内各市州、项目单位开展对接洽谈,推介甘肃投资环境和招商引资项目。
  
  5.酒泉新能源及装备制造业发展论坛。由酒泉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等单位共同主办,以打造西部新能源基地为主题,围绕发展新能源和装备制造业,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和企业家开展交流研讨。
  
  6.利用投资甘肃网等相关网络平台开展网上投资推介洽谈,发布推介项目和投资信息,组织开展项目对接,并及时反馈有关项目单位。
  
  各市州、省直各部门举办的其他重要活动,于4月底前报组委会办公室,汇总后由执委会审定并纳入大会总体活动安排。
  
  (二)商品贸易。
  
  展馆设商品贸易区,邀请国内外生产商、供应商、贸易商以及中介机构参展,开展名优新特产品展销和企业形象宣传、商贸合作洽谈等活动。组织甘肃特色农产品、名优工业品、高新技术产品、旅游产品及服务业等企业参加展示推广和交易洽谈。举办首届甘肃商标节。由省工商局、省商标协会牵头,邀请中国商标协会和省外相关机构,开展甘肃知名商标展示宣传和甘肃名优产品展销活动。
  
  (三)旅游促销。
  
  展馆设旅游展区,由省旅游局牵头,展示甘肃精品线路和特色旅游资源。同时,邀请国内外知名旅行社联合开展旅游宣传促销,搭建旅游业交流平台,开展旅游服务,开拓旅游客源市场。
  
  (四)专业展会。
  
  由省物产集团牵头举办建材专业展。经执委会审核同意,各市州、各部门及有关企业可组织举办专业展会。
  
  (五)其他。
  
  除投资洽谈、商品贸易、旅游促销、专业展会等活动外,将安排省上领导同志会见兰洽会重要来宾,组织招待宴会、开幕式、招待演出等重要活动。由兰州市负责在黄河沿岸相关区段燃放焰火,并组织群众文化演出活动,营造展会良好氛围。
  
  四、布展招展
  
  兰洽会主展馆5.4万平方米,其中,室内4.4万平方米,设1200个标准展位;室外1万平方米。主展馆一层设兄弟省区市展区、甘肃各市州展区、旅游展区、特色农业展区、重点企业展区以及投资咨询区和签约区等;二层设商品贸易区,搭建标准展位(3米×3米)600个。室外展区为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产品展示区等。
  
  招展工作由兰洽会执委会统一组织实施,具体组展、布展工作由各代表团、各展区和各专业展会承办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五、组织领导与办事机构
  
  成立兰洽会组委会(名单见附件1),作为兰洽会领导机构。组委会设执委会,作为兰洽会议事协调和执行机构(名单见附件2)。兰洽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投资贸易促进局,负责日常工作。
  
  各市州要成立本地区兰洽会筹办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牵头部门,加强与执委会的沟通联系,确保各项筹备工作的衔接和落实。
  
  六、筹备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市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兰洽会筹备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目标责任制。各市州筹备工作方案,于3月底前送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各部门工作方案,于4月底前送组委会办公室。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