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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赣工信指导字[2010]93号
【颁布时间】 2010-03-15
【实施时间】 2010-03-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36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表彰全省百家企业减负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设区市工信委(经贸委):
  
  为进一步加强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不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2007年原省经贸委(省减负办)下发了《关于建立百家企业减负工作联系制度的通知》(赣经贸企业字[2007]138号),建立实施了百家企业减负工作联系制度。两年来,在各级企业减负办、各联系企业和全体企业减负工作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全省百家企业减负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涉企收费项目明显减少,上缴费用明显下降,企业负担投诉大幅减少,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决定授予南昌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6个单位为2008-2009年全省百家企业减负工作先进单位,授予王福进等8位同志为2008-2009年全省百家企业减负工作先进个人(名单附后)。希望全省企业减负工作干部以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抓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营造更加宽松和谐、健康高效的发展环境,促进全省企业更好更快发展,为大力实施强攻工业三年规划,加快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推动江西工业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
  
  南昌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赣州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萍乡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九江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余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景德镇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先进个人
  
  南昌市减负办王福进、赣州市减负办凌平、萍乡市减负办刘戬、九江市减负办黄明珠、新余市减负办何德辉、鹰潭市减负办盛汝岳、抚州市减负办高万昌、吉安市减负办曾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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