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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颁布时间】 2010-03-11
【实施时间】 2010-03-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36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国海事局关于马六甲海峡航行船舶加强防范措施的通告

各有关航运公司:
  
  3月4日,新加坡海军信息汇集中心(Information Fusion Center,简称“IFC”)通过新加坡船务公会向航运界发布预警,称恐怖组织为制造轰动效应,正策划袭击途径马六甲海峡的油船以及运载危险物品的大型船只。据分析,恐怖分子拟在靠近新加坡的水域发动袭击,以造成新加坡海峡或新加坡港陷入瘫痪,袭击方式可能为利用小型船如单桅赛艇或快艇进行,包括自杀式撞船或登船爆破等。为有效防范恐怖分子袭击,请各船公司高度重视有关预警,并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一、提高警惕,加强值班瞭望。
  
  二、如遇袭击要及时发出警报,对歹徒作出警告。
  
  三、确保充足照明,建议不要关闭航海灯,保证船尾也有充足照明。
  
  四、快速通行。在确保航行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快速通过。
  
  五、严把舱口。
  
  六、尽量避免行经捕鱼集中区域。
  
  七、防范袭击设备处于待用状态。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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