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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甘食药监食[2010]77号
【颁布时间】 2010-03-25
【实施时间】 2010-03-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370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严防“地沟油”和不合格一次性筷子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甘肃矿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切实做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护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严防“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的紧急通知》(食药监办食〔2010〕25号)、《关于严防不合格一次性筷子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的紧急通知》(食药监办食〔2010〕26号)要求,现就我省开展严防“地沟油”和不合格一次性筷子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监督检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迅速组织对辖区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食用油脂的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废弃油脂管理情况,以及采购和使用一次性筷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餐饮单位使用的一次性筷子和食用油脂开展监督性抽检。每个市州要求每个县(区)抽检5个餐饮单位。
  
  二、加大力度,依法查处。各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在加大监督检查的同时,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及时核实举报信息。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的食用油脂来源不明、或采购和使用“地沟油”,以及一次性筷子存在影响食品安全的,应监督餐饮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并销毁。对废弃油脂去向不明的餐饮单位要督促企业健全和落实废弃油脂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杜绝废弃油脂流入餐饮服务单位。同时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并将问题筷子来源情况及时通报当地生产和流通等监管部门。
  
  三、认真总结,按时上报。各地对严防“地沟油”、不合格一次性筷子流入餐饮服务环节检查情况要及时进行总结,抽检及工作开展情况于2010年4月20日前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许可处。
  
  
甘肃省卫生厅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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