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甘食药监市[2010]68号
【颁布时间】 2010-03-17
【实施时间】 2010-03-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37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通知》(国食药监稽[2010]21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整治违法违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工作
  
  各市、州局切实把整治违法违规广告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议事日程,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违法广告整治工作。按照《甘肃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本辖区内违法违规广告的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充分利用整治违法违规广告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协作,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形成有效的联合监管合力。各市、州局要不断完善信息通报制度,对监测到的违法违规广告及时移交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查处,加强跟踪,落实查处到位。进一步落实“违法违规广告黑名单制度”,完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加大对广告发布者的宣传教育力度,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向广大人民群众宣讲相关政策法规,普及安全用药知识。
  
  三、强化对违法违规广告的动态监管
  
  各市、州局要强化对违法违规广告的动态监管,明确广告监测责任及任务落实,要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纳入到日常监管工作中。对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发布的严重违法违规广告品种,要加大监督抽验力度,发现不合格产品,要依法从严从重查处。特别要对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投诉集中、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广告药品,要上报省局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并确保措施执行到位。
  
  四、为确保对违法违规广告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省局并将适时进行督查指导。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通知(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