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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旅游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发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2010上海世博会即将盛装开幕,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旅游环境,以主人翁的姿态和昂扬的精神服务世博,奉献世博,同时,结合2010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更好地贯彻落实《旅行社条例》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加强对旅行社行业劳动用工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旅行社的薪酬制度和社会保险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经市旅游局、市劳动保障局研究决定,在全市联合开展旅行社行业劳动用工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0年4月1日-4月30日 二、检查内容 1、旅行社与劳动者(含导游人员)是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2、旅行社是否按期足额支付劳动者(含导游人员)劳动报酬; 3、旅行社是否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4、旅行社聘用的导游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三、检查形式 1、由各县(市)、区旅游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发局牵头,会同当地劳动保障局负责对辖区内旅行社的检查。 2、市旅游局(质监所)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支队)负责对海曙区、江东区旅行社的检查。 3、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旅游局根据各地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四、 检查要求 1、本次专项检查活动前,各地应在当地有关媒体发布信息,进行宣传报道,引导旅行社自查自纠。 2、检查以《旅行社条例》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 3、旅行社工资发放情况,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在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向旅行社发出整改指令,并视整改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5、各县(市)区旅游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发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于2010年4月28日前将检查情况汇总后分别报宁波市旅游局、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各县(市)区旅游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发局收文后,将本通知转发辖区各旅行社。 6、各旅行社收文后,开展自查、整改完善工作。 宁波市旅游局: 联系人:鲍英杰 电话87316640,传真87291299 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刘唯东 电话87315391,传真87315391 附件:1. 全市旅行社劳动用工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略) 2. 全市旅行社劳动用工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表(略) 宁波市旅游局
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