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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甘发改高技函字[2010]第12号
【颁布时间】 2010-03-30
【实施时间】 2010-03-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05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信息安全专项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0年信息安全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0]549号)的有关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于2010年组织实施信息安全专项,现将我省组织申报专项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本次专项重点支持:1、为国家信息化建设提供支撑的信息安全产品产业化;2、为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提供技术支持的信息安全专业化服务;3、面向国家信息安全的安全标准体系及重要信息安全产品的关键标准。具体内容请对照国家专项通知。
  
  二、申报要求
  
  1、请按照专项支持的重点范围,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项目的产业化基础和项目承担单位的建设条件严格审查。信息安全产品产业化类项目的承担单位应为企业法人,信息安全服务类和信息安全标准类项目的承担单位可为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项目承担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项目实施能力,具备较好的资信等级,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项目采用的科技成果应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归属明晰。申报产业化的产品应具有公安部门出具的销售许可证明,如是密码类的产品应具有国家密码局出具的销售许可证明。
  
  2、对符合专项内容和申报条件的项目请于4月10日前将项目简介报于我委初审(请各单位按时申报,逾期不受理),待我委高技术产业处审查确定后再开展申报前的各项工作。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根据国家专项通知要求编写和准备。
  
  3、请各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如银行承贷证明、自有资金证明、生产销售许可证明等)进行认真核实,落实建设条件,完成备案,并务必于4月20日前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项目简表等材料一式五份报送我委高技术产业处,同时提供全部电子文本,并完成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网上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项通知具体要求请登陆我委网站www.gspc.gov.cn的政策文件栏目查询。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妙旭刚 0931-4609210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0年信息安全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略)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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