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粤国税发[2010]46号
【颁布时间】 2010-03-26
【实施时间】 2010-03-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07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8-2009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四)认真总结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既是一项经常性工作,也是一个动态管理过程。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总结经验,抓好纳税人动态管理信息的及时交换工作,不断完善纳税信用管理的方式方法,避免造成纳税信用管理的“真空地带”。
  
  此外,由于各级国、地税机关的机构和工作分工的调整变化,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改由纳税服务部门牵头,征管科技、法规、税政、收入核算、稽查等部门具体参与;各级国、地税机关要及时调整纳税信用等级评审委员会人员的组成,确保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有序进行。
  
  附件:1.2008-2009年度A级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备案汇总表(略)
  
  2.2008-2009年度D级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备案汇总表(略)
  
  3.2008-2009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情况统计表(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