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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办函[2010]50号
【颁布时间】 2010-03-30
【实施时间】 2010-03-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17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授予新津县等8个县(区)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区)的通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2009年,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川委发〔2007〕24号)精神,把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作为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抓手,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全面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得到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经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专家咨询委员会组织专家评估验收,省政府决定对2009年度通过评估验收符合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区)条件的新津县、内江市东兴区、沐川县、宣汉县、仁寿县、青神县、美姑县、 雷波县8个县(区)授予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区)。
  
  希望受到表彰的县(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再创佳绩,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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