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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粤经信电子[2010]198号
【颁布时间】 2010-03-01
【实施时间】 2010-03-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3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及项目申报单位: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申报2010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通知》所要求的各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请项目申报单位尽快将申报材料送交所属地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核准。
  
  2.请各地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认真核准,并于3月22日前以正式上报文件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委,最好能出具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配套资金承诺函。
  
  3.申报单位除按照《通知》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外,还需填写《2010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申报项目统计表》(该表中的“项目所属行业”应根据项目情况选择,与网上申报的选择相同),并于3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和统计表电子版发送电子邮件至:zqquan@gd.gov.cn。
  
  联系人及电话:薛洪,汤月园,全在勤,林茜;020-83134281,83134282, 83134289;传真:020-83134289。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5号楼1304室(510031)。
  
  附件:2010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申报项目统计表
  
  
二O一O年三月一日

  
  附件、2010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申报项目统计表
  
  
  
  
  
  序号
  
  申报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简介
  
  项目所属行业
  
  项目总投资
  
  申请基金
  
  单位注册资金
  
  备注
  
  
  
  
  
  
  
  
  
  
  
  
  
  
  
  
  
  
  
  
  
  
  
  
  
  
  
  
  
  
  
  
  
  
  
  
  
  
  
  
  
  
  
  
  
  
  
  
  
  
  
  
  
  
  
  
  
  
  
  
  
  
  
  
  
  
  
  
  
  
  
  
  
  
  
  
  
  
  
  
  
  注意:1、项目简介不超过100字;
  
  2、项目所属行业:平板显示及应用、汽车电子及智能交通、信息安全、软件与信息服务、集成电路及电子基础、信息通信及数字视听、行业服务及信息技术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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