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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秘[2010]79号
【颁布时间】 2010-03-20
【实施时间】 2010-03-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3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市及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始终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来抓,主动作为,奋力推进,全省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为表彰先进,根据省政府与各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签订的《安徽省2009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安徽省2009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方案》,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省政府决定,授予铜陵市、合肥市、淮南市2009年度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市称号;授予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直工委、省委党校、省高院、省扶贫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统计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总工会、省妇联等省直部门2009年度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再接再厉,发扬成绩,为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立新功。各地、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学先进、赶先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细致地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努力促进全省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实现科学发展、加速安徽崛起、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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