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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农业(水产、果业)局、厅有关业务部门: 为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农业投资效益,确保中央扩内需、保增长的政策措施在我省农业领域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2010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0]2号)要求,我厅决定于3-6月对中央扩大内需全部农业建设项目、2006年至2009年下达投资计划的棉花生产基地、2006至2007年下达投资计划但尚未竣工验收的植保工程和种子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并制定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请你们务必高度重视,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项目检查。 附:江西省农业厅2010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二O一O年三月二日 江西省农业厅2010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工作,促进扩大内需农业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2010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0]2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10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范围(详见项目清单) (一)中央扩大内需全部农业建设项目; (二)2007年至2009年下达投资计划的棉花生产基地项目; (三)2006年至2007年下达投资计划但尚未竣工验收的植保工程和种子工程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一)计划执行情况。项目实施内容是否与批复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内容相符。 (二)资金落实与使用情况。包括资金到位、使用和管理、概算控制情况、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等。 (三)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包括项目建设的进度、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情况。 (四)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以及项目单位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等落实情况。 三、检查方式 采取省市结合、以省为主,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项目检查方案,组织项目单位自查并对本行业项目进行全面检查,督促项目单位将自查情况录入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厅计财处将组织人员对每类项目按不少于我省该类项目总数30%(农村能源、动物防疫项目按不少于我省该类项目总数5%)的比例进行抽查。 四、时间安排 今年3-5月,各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进行项目自查和检查工作。4月15日前,各项目单位将项目自查情况录入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央扩大内需农业建设项目除外;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将录入方式及系统中的用户名和密码告知项目单位);5月30日前,各行业主管部门将项目检查报告和项目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送厅计财处,检查报告应对项目检查总体情况进行全面介绍(包括检查项目的个数、要求整改项目的个数等),对有关数据和情况进行年度间的比较分析,对今年本行业项目管理工作的新做法新经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梳理,尤其是对那些长期存在的问题进行成因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改进项目管理工作的政策建议; 6月,厅计财处将组织开展对列入检查范围的项目进行重点抽查。对不按期上报报告和填报项目实施情况的县(市、区)单位,将视情况通报批评,并与今后项目投资安排进行挂钩。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工作领导。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项目专项检查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快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领导机构,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强化工作指导。 (二)完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检查组要由项目管理、工程、技术、基建财务等方面专家组成,要严格按照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深入现场,对照批复内容,认真逐项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检查质量。在开展专项检查过程中,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刻分析其原因,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为减轻基层负担,要把此次专项检查与中央扩大内需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紧密结合。 (三)执行工作纪律,严格廉洁自律。检查人员要按照项目监督检查有关规定,客观、公正地开展项目检查工作,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厉行节约,轻车简从,不给项目单位增加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