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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平凉市政府
【发文字号】 平政办发[2010]17号
【颁布时间】 2010-03-02
【实施时间】 2010-03-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4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全市质量兴市工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通报

市直各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质量兴市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为核心,全面实施质量兴市重点工作集中突破,各项工作进展良好。经市政府组织考核,各部门都较好地完成了2009年度质量兴市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考核成绩通报如下:
  
  市质监局997分,市药监局959.9分,市林业局956分,市农牧局951.5分,市工商局951.4分,市旅游局951.36分,市商务局945分,市环保局940.45分,市经委935.8分,市卫生局934分,市建设局929.8分。
  
  2010年,是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发展目标的冲刺年。希望承担质量兴市目标责任的各有关部门,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四三二一”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六个集中突破”,进一步加强质量兴市工作,强化责任,完善措施,狠抓落实,全面提高全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进一步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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