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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落实蒙中医医院投入政策,在公立医院改革中体现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 一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蒙医中医事业发展的决定》,督促各级政府落实“蒙医医院人员经费100%全额列入预算,中医医院人员经费补助达到80%以上”的投入政策,确保医疗卫生服务政府投入的性质。 二是增加蒙中医药事业费,扶持蒙中医医院开展优质低廉、安全有效的蒙中医药服务。 七、重视蒙医药继承创新,加快民族文化建设 一是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建设任务,前半年完成今年人员招聘、送出培养工作,争取在年底前完成全国重点民族医医院要求的三级甲等医院开业前必备的科室设置及配齐相关工作人员。 二是初步完成自治区蒙医药博物馆和档案馆建设,挖掘、整理蒙医药古籍文献、诊疗器械和历史资料,系统保存和展示蒙医药发展进程和蒙古民族悠久的历史文化。 三是继续完成《蒙医名词术语规范》和《蒙医护理标准》、《蒙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汉泽》、《蒙中药材标准彩色图谱》、《蒙医疗术标准图谱》、《中国蒙医整骨学》和《蒙医疗术标准》等7项标准化建设项目,进一步完善蒙医药标准化体系,推进蒙医药现代化进程。 四是完成国家3项“十一五”科技支撑项目蒙医药课题研究,继续组织开展蒙医药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疾病的临床研究工作。 五是开展蒙中医医院文化建设,不仅要在建筑风格、内部装修、装饰及布置等方面体现蒙中医药文化,营造蒙中医药文化环境的氛围,而且要提高蒙中医药从业人员的文化修养,使其言行、举止、思维、诊疗工作体现蒙中医药文化的内涵,不仅宣传蒙中医药文化,还要使广大群众也能接受蒙中医药文化的熏陶。 六是广泛开展蒙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来加强蒙中医药文化的正面宣传和普及工作,介绍蒙中医药的基本知识、诊治原理,普及蒙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宣传与人们日常生活相关的蒙中医药知识、方法、观念,特别是对蒙中医药在预防、保健、康复方面的优势加以宣传,扩大蒙中医药影响,提升社会对祖国传统医学和传统文化内涵的认知度。 八、实施人才战略,提高蒙中医药人员整体素质 一是表彰奖励“国医大师”入选者,并评选表彰第一批基层名蒙医、名中医,提高基层蒙中医药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是实施自治区名老蒙医中医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开展名医带徒,挖掘、继承、整理、研究、提高名医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特的诊疗技术,培养一批学术带头人。 三是开展与北京中医系统的对口支援工作,为我区每年培养30名蒙医中医专科专病技术骨干。 四是继续开展与军队医院的人才培养合作工作,为我区蒙医中医机构培养各专业技术骨干。 五是继续开展蒙医中医全科医师培训工作,完成400名蒙中医全科医师培训任务。 六是继续实施乡村医生蒙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项目,启动500名乡村医生蒙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 九、加强学术交流,促进蒙医中医医疗质量提高 一是开展蒙医中医医疗质量监测,选择部分蒙医中医医院纳入全区蒙医中医医疗质量网,促进蒙医中医医疗质量提升。 二是加强蒙医中医各专业学术交流与培训,年内完成内蒙古自治区蒙医药学会、中医药学会换届工作,并开展各专业委员会学术交流活动,邀请专家讲座,提高蒙医中医医院整体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