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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西省农业厅
【发文字号】 赣农党办字[2010]5号
【颁布时间】 2010-03-02
【实施时间】 2010-03-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4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农业厅公推公选机关副处领导干部实施方案》的通知

厅机关各支部、厅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厅党委研究决定,面向厅机关部门、厅属事业单位公推公选6名机关副处领导干部,现将《江西省农业厅公推公选机关副处领导干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学习,并鼓励符合条件的同志踊跃报名。
  
  特此通知
  
  附件:江西省农业厅公推公选副处领导干部报名表(略)
  
  
二0一0年三月二日

  
  
江西省农业厅公推公选机关副处领导干部实施方案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工作需要和厅机关副处领导职位的空缺情况,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厅机关、厅属事业单位范围内采取公推公选的方式,选拔6名厅机关副处级领导干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公推公选的重要意义
  
  这次公推公选厅机关副处领导干部,是落实中央十七届四中全会、全省组织部长工作会议精神,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大举措;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增强干部工作透明度、公信度的重要体现;是有效改善厅机关部门领导班子结构,广泛发现和储备人才的有效手段。通过公推公选厅机关副处领导干部,创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实现以德选人、以能力选人、以民意选人、以科学的方法选人,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二、公推公选的职位和条件
  
  (一)公推公选的职位
  
  本次公推公选的职位共6个,分别为厅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职位1个、厅组织人事处副处长职位1个、厅宣传处副处长职位1个、厅计划财务处副处长职位2个、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副局长职位1个。
  
  (二)公推公选职位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报名人员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①大专以上学历;
  
  ②厅机关副调研员;任正科级职务3年以上(2007年2月以前任职)的干部;任正科级职务2年以上(2008年2月以前任职)未满3年的干部,须获省部级以上先进个人或年度考核优秀等次2次以上;
  
  厅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4年2月以后出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任职满1年的副处级干部;任正科级职务3年以上(2007年2月以前任职)的三类人员:军转干部、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考试录用人员、2002年9月30日前进入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且具有国家干部身份干部;
  
  厅属其他事业单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4年2月以后出生)任职满1年的副处级干部;
  
  ③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④身体健康;
  
  ⑤厅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厅组织人事处副处长、厅宣传处副处长要求系中共正式党员。
  
  三、公推公选的基本程序
  
  (一)个人报名
  
  1、凡具备上述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每个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3月5日(星期五)上午8:30-下午5:00。
  
  3、报名地点:厅组织人事处805室
  
  (二)资格审查
  
  厅组织人事处按照公布的岗位及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调剂报名
  
  资格审查合格者可根据各职位报名情况,于3月9日(星期二)到厅组织人事处进行一次调剂报名职位。
  
  (四)民主推荐
  
  召开民主推荐会,进行定岗推荐。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为:厅机关全体公务员、厅属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报名者不参加民主推荐。根据得票情况,按照每个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个人述职演讲)测评对象。
  
  (五)统一面试
  
  1、面试采取述职演讲的方式进行。述职演讲内容包括个人主要工作简历、近3年来的主要工作业绩、竞争条件和工作打算。每个人述职演讲的时间为8-10分钟。
  
  2、面试时间:面试时间为3月17日(星期三)上午8:30。
  
  3、面试地点:厅四楼多功能会议室。
  
  4、面试评分:面试评分由评委评分和测评评分构成,每位竞争者完成述职后,由评委对其进行评分,评委由15人组成,评委评分占面试总成绩的70%。每个职位竞争者全部完成述职后,由测评嘉宾对其职位竞争者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嘉宾由30人组成,测评评分占面试总成绩的30%。最后按照百分制计算个人得分。
  
  (六)组织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根据面试测评得分情况,按照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组织考察。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预告,抽调组织人事处、厅纪委及厅属单位的部分纪检、人事工作干部组成考察组,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方法进行。
  
  3、书面征求厅纪委、监察室意见。
  
  (七)研究决定任命和办理任职手续
  
  1、厅组织人事处根据工作需要和考察情况,提出任用建议呈报厅党委研究决定。
  
  2、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下发任职通知
  
  3、属提拔使用的,试用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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