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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卫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0-03-02
【实施时间】 2010-03-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5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卫地方史话丛书》编纂出版工作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繁荣我市地方史志文化,根据自治区地方志编审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夏地方史话丛书编纂出版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志委字〔2009〕5号)文件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编纂出版《中卫地方史话丛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编纂出版《中卫地方史话丛书》的重要意义
  
  中卫是中华民族发祥地之一;自古为多民族活动的舞台,史前文化、黄河文化、丝路文化、宗教文化、边塞文化、西夏文化、移民文化交汇融合;经济开发领先,文化积淀深厚,黄河文明和农业文明独具特色;自古为军事要地;历代人才辈出,许多名人在这块热土上留下了光辉足迹。《中卫地方史话丛书》将依据翔实的文字和图片资料,采取灵活的形式,通过通俗易懂、趣味性的语言,系统地介绍中卫的历史发展进程。从整体上看,《中卫地方史话丛书》是宣传家乡的重要载体,在增进人们对家乡的了解,提升人们的文化和精神文明水平,增强人们热爱家乡、奉献家乡的意识,为中卫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精神文化支撑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中卫地方史话丛书》填补着中卫没有史话的空白。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中卫地方史话丛书》编纂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展,市人民政府成立《中卫史话》编纂委员会,各县、市旅游和商务局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抓好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
  
  三、任务、内容及要求
  
  《中卫地方史话丛书》包括《中卫史话》、《中宁史话》、《海原史话》和《沙坡头史话》共四部著作,该丛书是《宁夏地方史话丛书》规划的48部著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时限上至远古,下至当今,是一部通史性普及型地方史文献著作。要在深度挖掘、充分占有资料的基础上,认真甄别,精心取舍,科学归类,合理编排,做到雅俗共赏,通俗易懂,图文互见,用生动的语言记述历史的真实面貌。图照的绘制按照自治区的统一要求进行编排,力求达到精确无误,清晰可辨。
  
  《中卫地方史话丛书》编纂工作按照“政府主持,社会协同,专业人员编辑”的工作机制运行,具体由市、县地方史志机构及市旅游和商务局负责承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参与资料搜集和撰稿、审稿工作。
  
  《中卫地方史话丛书》自本通知下发后正式启动,2010年正式出版《中卫史话》、《中宁史话》、《海原史话》三部著作,2011年完成《沙坡头史话》出版。各承编单位要尽快做好方案制定、人员落实与培训、资料搜集、篇目设计、整理和书稿编写工作,并于3月底前向《宁夏地方史话丛书》编辑部报送篇目,9月底前将书稿送自治区审定,12月底前正式出版。
  
  四、审定出版程序及要求
  
  《中卫地方史话丛书》各分册的初审由承编单位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审稿,并经编委会审查通过,符合终审质量要求后,送《宁夏地方史话丛书》编辑部进行终审,获得批准后正式出版。
  
  《中卫地方史话丛书》各分册字数分别控制在20万字至30万字之间,为图文并茂版式,书型为大32开本,正文字号为五号字,其封面设计、版式、出版社书号、承印企业按全区统一要求执行。
  
  五、经费来源与保障
  
  《中卫地方史话丛书》的撰稿、审定、总纂、校对、出版等经费由各级财政予以解决,其费用参照宁志委字〔2003〕4号《关于地方志书类出版文字报酬的计发办法》执行。即:撰稿费每千字按100元支付,审定费每万字按100元支付,总纂费每万字按60元支付,校对费每万字按15元支付,图片费每张按60元支付。
  
  《中卫地方史话丛书》编纂出版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性强,质量要求高,各县、各部门、单位要在人员落实、设施条件、经费保障上予以大力支持,确保这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O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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