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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发文字号】 内卫妇字[2010]203号
【颁布时间】 2010-03-16
【实施时间】 2010-03-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57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2008-2009年新生儿疾病筛查现状调查的通知

各盟市卫生局,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按照《卫生部妇社司关于开展2008-2009年新生儿疾病筛查现状调查的函》(卫妇社儿卫便函〔2010〕17号)文件要求,请目前正在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的医疗保健机构认真填写表1中本机构13的内容;请目前正在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医疗保健机构认真填写表2,于4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和纸质报表(2份)两种方式报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保健部。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指定专人催报、审核、汇总全区资料,并填报表1。审核盖章后,于4月20日前统一以电子邮件和纸质报表两种方式上报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同时报卫生厅妇社处。
  
  对调查表中的具体填写内容如有疑问,请直接咨询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工作人员。
  
  联 系 人:殷利娜 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保健部
  
  联系电话:0471-6691196
  
  电子邮箱:yinlina52@sina.com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公园东路6号
  
  邮编:010020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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