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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嘉政办发[2010]30号
【颁布时间】 2010-03-16
【实施时间】 2010-03-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60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嘉峪关市重大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和嘉峪关市人民政府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重大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充分发挥重大项目的带动作用,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成立甘肃省重大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和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的通知》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嘉峪关市重大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和嘉峪关市人民政府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嘉峪关市重大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
  
  组长郑亚军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张静昌 副市长
  
  焦多宏 市政府副秘书长
  
  曾俊礼 市发改委党组书记、副主任
  
  成员徐红岩 镜铁区区长
  
  韩思理 雄关区区长
  
  常成武 长城区区长
  
  王万平 市财政局局长
  
  侯强 市规划局局长
  
  赵宝毅 市建设局局长
  
  马先锋 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王铁 市农林局局长
  
  王克勤 市交通局局长
  
  濮传宏 市公安局副局长
  
  魏兴会市环保局局长
  
  何正义市水务局局长
  
  杨艳丽 酒钢战略投资委产业规划办主任
  
  杨建宁 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嘉峪关市重大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全市重大项目名单,统一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嘉峪关市重大建设项目的范围
  
  1.经国家、省上批准的在我市区域内建设的国家省属重点建设项目;
  
  2.列入嘉峪关市年度和中长期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
  
  3.对嘉峪关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招商引资或民间投资项目;
  
  4.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它重大项目。
  
  三、嘉峪关市人民政府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由市发改委管理,在市发改委设立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曾俊礼同志兼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提出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建议名单(包括国家、省上在我市的重点建设项目)和预备重点建设项目名单。负责全市重大建设项目投资建设计划的编制与下达。
  
  (二)负责协调处理重大项目建设中突发事件,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专报市政府。
  
  (三)负责定期督查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的资金到位、投资完成、工程进度等情况。
  
  (四)负责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进行目标考核,受理重大建设项目建设中违规问题的举报和投诉。
  
  (五)参与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国家、省上、市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可研、初步设计等各项前期工作。
  
  (六)负责全市重大建设项目资金到位、建设进度、投资完成及存在问题等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定期报送工作。
  
  (七)负责完成和督办市委、市政府领导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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