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天津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津政发[2010]10号
【颁布时间】 2010-03-15
【实施时间】 2010-03-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6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国发〔2008〕18号)精神,加快实施市委"一二三四五六"的奋斗目标和工作思路,着力构筑"三个高地"全力打好"五个攻坚战",进一步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充分发挥滨海新区在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努力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制定本纲要。
  
  一、序言
  
  (1)知识产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竞争力的核心要素。随着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化和知识型社会不断发展,知识产权日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知识产权发展水平日益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综合实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竞争优势的核心要素,成为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关键因素。国际社会更加重视知识产权,更加重视激励创新,全球竞争的焦点在很大程度上是知识产权的竞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作用,将知识产权战略确定为国家重要战略,明确提出到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国家的战略目标。这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举措,是关系国家前途和民族未来的大事。
  
  (2)改革开放取得的巨大成就为实施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奠定了坚实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巨大成就;随着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天津发展进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期。2009年,全市人均GDP超过9000美元,为加快发展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滨海新区龙头带动、中心城区全面提升、各区县加快发展三个层面联动协调发展,一大批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大项目好项目加快建设,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的产业结构正在形成,我市已经进入依靠创新驱动、又好又快发展的新阶段。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大力开发和利用知识资源,对于增强区域核心竞争力、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北方经济中心,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3)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已经进入快速协调发展的新阶段。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和总体水平位居全国先进行列。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服务平台基本建立,知识产权拥有量快速增长,运用成效日益显现,保护环境不断优化,管理能力逐步提升。激励了发明创造和文化创作,加快了自主知识产权的实施转化,依法保护了自主创新成果,促进了对外开放和知识资源的引进,规范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有力地支撑了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截至2009年,全市累计申请专利124423件,累计授权专利49016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比重均超过三分之一,企业专利达到53%;拥有注册商标5.6万余件,中国驰名商标48个;版权贸易量3000余件;软件著作权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等各类知识产权快速发展,新的技术标准持续增加。这些成绩的取得,为实施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创造了良好条件。
  
  (4)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尚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从总体上看,仍然存在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较为薄弱,自主知识产权数量不足、质量不高、转化能力不强,人才缺乏、投入不足、法规政策滞后等问题,制约着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作用的充分发挥。因此,实施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天津发展的要求、实现城市定位的迫切需要;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率先建成创新型城市的迫切需要;是构建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产业结构,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迫切需要;是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更好发挥龙头带动作用的迫切需要。必须把知识产权工作摆在事关全市发展大局的战略地位,抢抓机遇,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全面推进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战略目标
  
  (5)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以加快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为基础,以促进实施转化为重心,以营造优良创新创业环境为保障,以提高区域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切实将知识产权工作融入全市发展大局之中,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科学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我市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建设创新型城市、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知识产权制度保障和工作支撑。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