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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发文字号】 内卫办发[2010]7号
【颁布时间】 2010-03-04
【实施时间】 2010-03-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77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做好2010年全区卫生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内蒙古医学院各附属医院:
  
  2010年是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攻坚年,卫生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做好卫生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非常重要。今年全区卫生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心任务,结合自治区富民强区目标的推进,不断强化对卫生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加大力度,提高质量,切实把卫生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作为推动医改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举措,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事业发展的大局服务,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服务。现就做好2010年全区卫生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内蒙古卫生新闻及政务信息管理办法》(内卫办字〔2009〕576号)的规定,切实加强对卫生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新闻信息工作意识,完善新闻信息工作机制,创新新闻信息工作方法;建立严格的新闻信息工作责任制,定期研究卫生新闻信息工作思路,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各盟市每月向卫生厅报送新闻及政务信息原则上不少于8条,每季度报送有分析、有措施、有建议的深度分析信息原则上不少于1篇。各厅直属单位每月向卫生厅报送新闻和政务信息不少于2条。卫生厅对各地、各单位的新闻和政务信息工作实行评分制,每季度通报政务信息报送情况,年底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二、加强新闻信息报送,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及时、准确、简洁”的要求,加大新闻信息报送力度,拓展信息来源,提高信息质量。要建立规范的新闻信息报送制度,并加强监督考核。
  
  1.加强紧急重大信息报送工作。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紧急重大信息得到报送工作,明确报送责任,完善机制。凡发生在本地区、本单位或本系统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他紧急重大事件,在做好处置工作的同时,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及时报送信息,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保,直至事件处理完毕。紧急重大信息反映的情况要真实可靠。对迟报、漏报、瞒报紧急重大信息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个人、单位或部门,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要加强经验性新闻信息报送工作。今年是自治区全面落实医改任务的关键年,各地在积极推行深化医改工作的探索中,会出现大量的典型和经验,各地和各单位要注意总结和挖掘,及时向卫生厅报送有关信息,并通过新闻媒体和门户网站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发布,积极宣传卫生改革的成就、经验和典型;
  
  3.不断拓展卫生信息来源。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卫生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捕捉信息素材,广开信息渠道,拓展信息来源,确保信息数量。要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多报送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有指导性的深层次信息;
  
  4.加强信息调研工作。突出围绕医改重点工作、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以及各地、各单位在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重点问题,积极组织开展信息调研,撰写专题性调研信息、综合性分析研究信息、苗头倾向性报告信息。对于重大问题,卫生厅将有针对性地向各地、各单位印发约稿通知。各地、各单位要大力支持,安排专人撰写信息稿件,领导要把好关,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约稿任务;
  
  5.提高卫生信息的质量。目前,各地、各单位在信息报送工作还存在着信息书写不规范、时效性不强等问题,个别地区和单位的信息照搬工作总结。各地区、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人员的培训,强化卫生新闻信息队伍建设,提高信息报送的质量。信息要确保主题鲜明、结构完整、简明扼要、文字流畅,一般性信息字数要控制在800字以内,同时注明撰稿和供稿人。
  
  三、其他事项
  
  1.卫生厅于2009年8月在门户网站开通了信息报送系统,今后除紧急重大信息可报送纸质信息外,其他信息一律通过信息报送系统报送;
  
  2.为便于开展工作,各地、各单位如对新闻信息报送人员进行调整,请及时将调整后的人员情况通报自治区卫生厅新闻办;
  
  3.各地、各单位卫生信息通讯员要与卫生厅新闻办保持密切的沟通和联络,及时反馈新闻和政务信息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意见、建议等。
  
  联 系 人:卫生厅新闻办公室 生焰明、王瑞芳
  
  联系电话:0471-6946560,13484718386
  
  
二〇一〇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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