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文字号】 闽经贸函资源[2010]162号
【颁布时间】 2010-03-05
【实施时间】 2010-03-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7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报送2010年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促进企业节能减排,从源头上实现清洁生产,依据省经贸委、环保厅印发的《福建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试行)》(闽经贸资源[2008]826号)相关要求,2010年我省将继续对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请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筛选并上报2010年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三明、泉州市应提出不少于10家初选企业名单、其它设区市应提出不少于5家初选企业名单并附企业基本情况介绍,于4月30日前报省经贸委资源处。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0一0年三月五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