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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鲁食药监市[2010]40号
【颁布时间】 2010-03-11
【实施时间】 2010-03-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79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扎实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经研究,省局决定3、4月份由省局领导带队组成六个督导检查组,对各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各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专项行动部署落实情况
  
  主要督查各市组织机构的建立、工作方案制定、任务的分解、责任的落实、部门的协调、应急机制完善、长效机制建设等情况。
  
  (二)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情况
  
  督查重点:各市开展高风险药械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检查、麻黄碱原料及其复方制剂生产销售专项检查、整治购销渠道专项行动、基本药物生产流通专项检查、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打击生产销售假药专项行动、药品使用规范化管理推进等情况。
  
  (三)餐饮消费环节、保健食品的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督查重点:对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查处情况和对集体用餐食堂等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情况;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况;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成分、无证生产等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二、督查的方法步骤
  
  1.听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2. 进行现场督导检查:每个市检查1-2 个县级局,抽查2-4个药品(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抽查1个保健品企业,抽查1家餐饮饭店或学校食堂。
  
  3.督导组反馈检查情况。
  
  三、时间安排
  
  3月中下旬开始,至4月底前完成,每个市1-2天,具体时间由各督导组通知各市局。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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