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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津价医药[2010]34号
【颁布时间】 2010-03-11
【实施时间】 2010-03-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8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暂定贴膜式输液产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市卫生局、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金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天士力集团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489号),经研究,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贴膜式软袋输液在做为非基本药物使用时,暂按以下价格执行:
  
  
  
  
  
  序号
  
  药品通用名称
  
  规格
  
  计价单位
  
  最高零售价 格
  
  1
  
  氯化钠注射液(贴膜式)
  
  500ml
  
  袋
  
  9.3
  
  2
  
  氯化钠注射液(贴膜式)
  
  250ml
  
  袋
  
  8
  
  3
  
  氯化钠注射液(贴膜式)
  
  100ml
  
  袋
  
  7.3
  
  4
  
  葡萄糖注射液(贴膜式)
  
  100ml
  
  袋
  
  7.5
  
  5
  
  葡萄糖注射液(贴膜式)
  
  250ml
  
  袋
  
  8.2
  
  6
  
  葡萄糖注射液(贴膜式)
  
  500ml
  
  袋
  
  9.5
  
  7
  
  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贴膜式)
  
  100ml
  
  袋
  
  7.6
  
  8
  
  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贴膜式)
  
  250ml
  
  袋
  
  8.3
  
  9
  
  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贴膜式)
  
  500ml
  
  袋
  
  9.6
  
  10
  
  乳酸钠林格注射液(贴膜式)
  
  500ml
  
  袋
  
  10
  
  11
  
  乳酸钠林格注射液(贴膜式)
  
  500ml(塑料瓶)
  
  瓶
  
  8
  
  做为基本药物使用时,须按照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执行。
  
  以上价格自文件公布之日起执行。
  
  
天 津 市 物 价 局
  
  二O一O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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