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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驻省人防办纪检组将在全省范围内建立200个左右服务环境监测点,直接受理服务对象对创业服务的投诉。省办将采取日常督查、发展环境监测、受理和办理效能投诉、开展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地优化创业环境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考核重要依据,对情况严重的予以一票否决。各单位要加强内部优化创业环境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抓落实雷厉风行、抓督查不留空白、抓整改不留死角,对存在问题按照规定进行整改。 (三)进一步完善查处功能。各单位要加大自办件的办理力度,避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群众反映强烈等严重损害创业环境的重要投诉件要及时办理、结案、反馈。对反映到省办的问题,省办原则上要求各单位先行处理一次,如处理不善,再次反映到省办,省办将挂牌督办,并将挂牌督办情况在全省人防系统通报,并将通报情况报当地纪检监察部门。 (四)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新形势下人防创业环境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人防创新创优发展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果,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的长效机制。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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