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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近年来随着“兴工强市”方略的深入实施,银川市工业经济呈现快速发展势头,工业已成为推动全市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作为工业经济发展主要载体的工业园区,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举足轻重。为了全面、准确、及时反映全市工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状况,为各级党委政府掌握园区情况,制定园区发展政策提供翔实依据,市政府决定从2010年起推行工业园区统计调查制度。现将进一步做好工业园区的工业生产统计监测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工业园区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当前,我市各工业园区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园区特色更加突出,产业聚集更加明显,园区已成为支撑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的主要动力。做好园区统计工作,不仅能够真实、全面地反映园区工业经济规模、结构、速度、效益和贡献,同时能及时为市委政府和各县(市)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园区科学发展提供依据。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工业园区要充分认识做好工业园区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真扎实地组织做好有关基础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落实人员,确保工业园区统计工作顺利进行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工业园区统计工作,把做好工业园区统计工作做为本县(市)区统计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认真抓实抓好。要切实加强对工业园区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在机构、人员、经费和计算机设备等方面给予全面保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作为实施园区工业统计的责任主体,要确定责任领导,成立统计机构,确定专职统计人员负责统计工作,并严格执行有关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持证上岗制度,做好统计资料的搜集、汇总、上报等基础工作,保证工业园区统计工作的正常运行。各县(市)区统计部门要加强对工业园区统计工作的培训、协调和指导工作。各园区统计报表由园区管委会统计机构(统计站)按季度按要求填报后经园区分管领导签字确定后上报所在县(市)区统计局,由县(市)区统计局审核无误后上报银川市统计局。市统计局每季度将各园区主要经济指标汇总形成分析材料上报市委政府和有关部门。 三、强化依法统计意识,确保园区统计数据质量 各级政府和工业园区要严格遵守和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严禁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各工业园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银川市统计管理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统计报表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虚报、瞒报、拒报,不得伪造、篡改。各工业园区统计数据的公布使用,必须由市统计局评估后统一对外提供,避免出现数出多门的情况,更好地维护统计数据的严肃性。 四、强化考核工作,建立奖惩制度 为了确保园区统计工作的顺利实施,各县(市)区统计局要认真做好指导和督查工作,市统计局要建立银川市工业园区统计监测调查制度和考核制度,定期对园区统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将各工业园区统计工作纳入对全市和各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考核序列一并进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二O一O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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