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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甘肃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甘卫医管函[2010]101号
【颁布时间】 2010-03-08
【实施时间】 2010-03-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50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对医疗机构开展综合监督检查的通知

厅直各医疗机构,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省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按照《关于委托卫生监督机构对医疗机构开展综合监督检查的通知》(甘卫医管发〔2010〕49号)精神,拟对各医疗机构进行综合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及分组
  
  3月9日-11日,在每家医疗机构检查时间为半天。
  
  第一组(按顺序进行检查):省人民医院、兰大一院、省二院、省三院、中附院。
  
  第二组(按顺序进行检查):省中医院、兰大二院、省肿瘤医院、省妇幼保健院。
  
  二、督查内容
  
  以《关于委托卫生监督机构对医疗机构开展综合监督检查的通知》所列内容为主,兼顾其他日常性工作。
  
  三、督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问卷调查、个别谈话和现场抽查等方式相结合。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卫生厅联系人:
  
  医管处 李清霞 4818762,13038783306
  
  第一组联系人及电话:
  
  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张福荣 13909425313
  
  第二组联系人及电话:
  
  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李 玲 13893222833
  
  附件:医疗机构综合督查表(略)
  
  
甘肃省卫生厅
  
  二O一O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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